電力體制改革的重要路徑:廠網分開、主輔分離、輸配分開和競價上網。在改革遇到了很大阻力。2003年實現廠網分開后,主輔分離的改革用了8年,直到 2011年才實現初步分離,其間主輔分離的方案多次“流產”,11年來,電力改革進展緩慢,但始終在推進,當前進展緩慢的電力體制改革方案是不是需要修改,并確定新的路徑?
2002年,鑒于對國家電力公司在電力行業的高度壟斷,政府決定進行電改。此前,在研究改革方案時,原國電公司的電改方向主要為以“全國一張網”為前提進行電力的市場化改革,然而,新成立的電改領導班子,則主張拆分電網,破除壟斷。此后,雙方就圍繞拆還是不拆,進行了激烈的爭論,多輪博弈后,最后形成的電改5號文,決定對國家電力公司分拆重組,在剝離出華能、華電等五大發電公司和南方電網等公司后,原有國家電力公司部分改為國家電網公司。
電力體制改革進入輸配分開的改革階段,這一階段就是要將電網公司的輸電和配電業務分離,而這也是為下一步的競價上網,建立市場化的電力交易平臺厘清電價成本。至今,在我們的電價體系中,輸配電成本一直是個謎。在此階段,如何打破壟斷?
國網除了現在虧損嚴重的發電業務之外,幾乎覆蓋了整個電力行業的產業鏈條,不僅如此,其還悄然完成了對五大區域電網的削權,將五大區域電網公司改為五大區域電網分部,將財權等下放到省級公司,區域電網成為單一的調度中心,由此業界認為,這5個當年用來牽制電網公司壟斷的抓手被架空。
電網壟斷來自兩方面,一是電價“壟斷”,由于我國電價采取的是政府定價,發電企業向電網售電,采用上網標桿電價,電網向用電企業和用戶售電,采用國家擬定的銷售電價,因此,電網的輸配電價成為了兩者的電價差,真實成本模糊不清。
二是業務壟斷,電網業務具有高度的自然壟斷屬性,輸送和調度電力保證著全國的用電安全,所以在每個區域,電網只有一家。不僅如此,國網近年來開始拓展產業鏈,上游的龍頭電力設備企業許繼、平高等相繼收入麾下,基本可以實現電力設備的自產自用,但從另一方面講,對于寄望于國網招標采購的其他電力設備商而言,難言公平。